本报济宁5月24日热线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冷西金 王继军) 曲阜一兽医站工作人员王某,利用工作之便无证开店卖鸡药和鸡饲料。让他没想到的是,无证经营在给自己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他带来了麻烦。
孟某是养鸡专业户,从王某处购买鸡药和鸡饲料。2010年1月至6月,孟某欠王某鸡饲料款9万余元,欠鸡药款3600余元。同年6月9日,孟某从王某处拿药给鸡服用后部分鸡死亡。于是,孟某不再给王某结算,并要求王某赔偿死鸡损失。双方争执不下,王某遂将孟某诉至法院。曲阜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向孟某销售兽药,既无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亦未进行工商注册,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王某要求孟某支付所欠鸡药款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