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25日讯(记者 马绍栋)为促进全省金融业快速发展,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15年末,济南市金融业增加值要达到75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到2020年,要把济南市建成对周边地区辐射力强的金融强市,使济南市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管理中心、金融机构中心、资金结算中心、金融交易中心、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意见指出,金融业作为全省重点培植的服务业十大产业之首,“十二五”期间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近年来,随着区域竞争的加剧,不少省市都提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构想,山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融资需求强劲,市场容量较大,具有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客观要求和强大动力。目前济南市已成为京津以南、沪宁以北、西安以东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业资产规模最大、服务功能最强的城市,完全具备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基础和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到2015年末,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左右。对济南来说,要把金融业发展成为全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全省发挥核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