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5月25日热线消息 (见习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李福伟)一男子在生意上被朋友骗了150万元后,心理极不平衡,后又利用另一朋友对自己的信任,骗了另一朋友180万元。目前,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28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滕州市某乡镇人。王某某原本是一个本分的生意人,开始时销售某品牌木地板,生意做得很红火。2007年,他认识了河南的一个干装修的老板,后来两人成为朋友。一次,河南老板说他急需一大批木地板,但是又没有现钱,希望王某某能先发货,他把工程完成后再付款。王某某觉得两人是朋友,而且河南老板以前也曾赊过货,所以就把价值150万元的木地板发给了他。但没想到,河南老板收到货后就失去了联系。王某某被骗后心理上极不平衡,一心想找办法把这笔钱赚过来。
2010年10月份,王某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滕州某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要王某某给他供应500吨钢材,并和王某某签订了一份钢材合同,合同上约定货到付款,货款两清。王某某拿着这份合同找到了自己专售钢材的朋友张某,张某看过合同之后,出于对王某某的信任,一次就赊给王某某288万元的钢材。当王某某从开发商那里拿到这288万元货款后,他只付给自己的朋友张某108万,余下的180万元全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然后逃之夭夭。
5月22日,滕州市北辛派出所会同刑警一中队,最终将王某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