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赵亚林 温全福) 23日17时许,市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二马路与虹口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吉利轿车由东向北驶来,民警在观察车牌时发觉这辆车号为“鲁E3GXXX”的字母“E”不太规则,于是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车牌的字母“E”是驾驶员用白色双面胶贴出来的。由于“F”和“E”只差一条横线,这位年轻的司机王某就用两块双面胶贴出了鲁E号牌。
王某说,他经常开车往返于栖霞与烟台市区之间,随着电子警察的增设,让爱开快车的他交了不少罚款。于是他想到了改变号牌的办法。
最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王某因使用变造号牌,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行政拘留5天。
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张郁告诉记者,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交通安全法中提高了伪造、变造号牌的违法成本,就是为了强化对类似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