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6日讯(记者于潇潇见习记者张翠雯)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要求通过实名制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26日,记者走访潍坊市商场、超市发现,多数商家出售购物卡和代币券仍不需要买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甚至连发票都可以让买家自己填写。
东风街一处大型购物中心的“一卡通”售卖处,可以出售的购物卡面额最高为1000元,消费者只要凭借购物卡,就可以在该购物中心购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购物卡不需要身份证和单位名称,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卡,发票可以开商场内任何一种货物的大类,至于发票上的单位名称,工作人员称“可以手写”。
记者又来到新华路一商家客服部门内,前来办卡的市民不是很多。一位男士买了两张1000元的卡,要求开发票。记者注意到,工作人员为他开了服装类的发票。这时又有一名女士匆匆走来趴到窗口前,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收银员,嘴里说:“五张一千的”。说完从柜台上挑出五个装卡的红色信封,又在POS机上输密码。一直到拿卡到手,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而工作人员并没有“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想为单位购买5万元购物卡,超市工作人员都会说,“现金刷卡都可以”,发票可以开商场内任一货物的大类。记者走访了潍坊市区六家大型超市,发现仅有沃尔玛一家实行购物卡实名制。
据沃尔玛工作人员介绍,超市一直实行购物卡实名制,这边购物卡最小金额为50元,最高金额为50000元,如果购买后需要发票的话,不管以何种身份购买,都要提供详细的个人和单位信息。如果不要发票,那就可以随便购买任意额度的购物卡,只需要留下联系方式,以防购物卡充值充错找不到购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