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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种情况买全险也不理赔
  • 2011年05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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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贸易公司工作的王先生两年前即考取驾照。今年春节期间,他看准商家促销的机会,购买了一辆崭新的“千里马”。由于是第一次拥有一辆新车,他听从汽销商的建议,花了5000多元的保险费办理了“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车上人员险等几个险种。

    但有多年驾龄的朋友提醒他,尽管为新车投保了“全险”,在以下九种特定的情况下,出了问题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

    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提醒:特别要注意不能酒后驾车,也不要将车借给还没有取得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瘾”。

    精神损失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提醒:驾车时万一不慎使第三者受到伤害,尽量避免向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因为这也不属于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

    在去年夏天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提醒:车停在车库中万一被水淹了,千万不要强行点火发动,应立刻通知保险公司,

    否则即便发动机受到损坏,保险公司也不赔偿。

    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

    提醒:部分保险公司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如果是改装车以后留下安全隐患,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

    部分零件被偷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提醒:防盗装置和安全的停放场所必不可少,不要认为买了盗抢险就万无一失。

    误撞自家人

    市民王先生开车不幸将自己的弟弟撞伤,医治花了1万多元。王先生的车保了第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表示不赔,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

    提醒: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万一驾车时碰伤了自家人,只能自己掏医药费了。

    放弃追偿权

    如果是因为别人的责任撞了你的车,不能因为嫌麻烦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因为这就等于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论是保险法,还是保险条款中都有这样的规定。

    提醒: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另外,双方事故经过交警解决,责任认定书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车内物品丢失

    曾经有报道称,去年一位上海市民的桑塔纳被小偷撬开了车门,放在车里的8万元现金被偷走。随后他以投保了盗抢险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结果遭到拒绝。

    提醒:车险、盗抢险所承保的范围一般只限于车辆本身,只有少数公司可以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付,例如“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修车期间的损失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此外,保险条款一般还约定,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受到的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提醒:不过,有部分保险公司可投保“代步车费用险”,可以在车辆送修期间得到一笔租车费用。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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