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杜洪雷)28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组织300余名警力,针对环山路、山师东路、赤霞广场等遛犬现象较为突出的地方进行集中劝阻和整治违法养犬行为,并且查缴大型犬、烈性犬。当天,共有4人因违法养犬被开罚单。
28日上午,市治安支队支队长窦庆福和历下区治安大队民警来到环山路上,劝阻养犬人违规的遛犬行为。路上,不少市民趁着空气好出来遛犬。远处,一只小狗正围着一位老人兜圈,非常可爱,可就是没有拴狗绳。“老人家,你的狗办证了吗?出来遛狗要拴上狗绳呀。”窦庆福上前说道。
“是我错了,我这儿带着狗绳呢。”说话间,老人赶紧给爱犬拴上了狗绳。民警经过查询,发现这只小狗已经办理了犬证。“这段时间,咱们主要是以劝告和宣传为主,希望市民都能够依法文明养犬。”窦庆福说。
在天桥袁庄工业园的一个公司里,民警发现一只藏獒和一只黑贝。“此前,我们已经对这家公司进行警告了,让其在通告发布后十天之内处理这两条烈性犬。”民警李强在现场对养犬人进行批评。据了解,这两条烈性犬主要是用来看家护院的。经过沟通,养犬人主动将两条烈性犬交给警方处理,但是依然无法逃脱被处罚的结果。
当天,市公安局组织300余名警力,划分20个行动组,对旅游路、环山路、山师东路、英雄山赤霞广场、卧龙花园、王舍人镇等遛犬现象较为集中的60余处重点区域,大力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民警发放《养犬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8000余份,接受并解答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劝阻不办证、不年审和违规遛犬180人次,收缴流浪犬65只,查缴大型犬、烈性犬23只,处罚违法养犬人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