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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将淘汰
枣庄目前暂未收到“禁令”
  • 2011年05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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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区一道路上,不时可见电动自行车经过。

    遍布大街小巷的电动自行车再引风波,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将面临禁止“上路”。

    30日,记者走访发现,这则牵涉电动自行车未来命运的通知,已在广大市民中掀起轩然大波,不少市民表示难以接受电动自行车被禁行的命运,枣庄有关部门则表示暂未收到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禁令”。

    调查:在售电动自行车多超标

    30日上午,记者走访枣庄市区各大电动车销售店发现,目前枣庄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最高时速都约在30—35公里之间,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将面临禁行的通知,不少店老板都表示并不知道,他们暂不担心店内的车辆销售会受此影响。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君山中路上的中天步行街,看到这里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店铺多达二三十家,其中不乏知名品牌专卖店,前来购买电动车的市民也是络绎不绝,不时便可见有推着刚买的电动车离开的市民。

    在东侧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内,记者看到店里有三四位顾客正在咨询购买电动车的事情,店老板高女士表示,她对四部委刚刚下发的电动车产业更改通知有所了解,但她并不会担心自己店内的车辆销售是否会受此影响。“今天上午,过来咨询购买的市民并不见与往常减少,店里销售的电动车时速大多都在32公里左右。”高女士说,未曾遇到过顾客咨询过关于电动车上牌照的事情。

    “如果不摘下限速器,我们所售电动车时速都控制在20公里,只有在顾客要求下,我们才会帮其摘下限速器,摘下限速器后的时速能达到30公里左右。”一品牌专卖店老板梁先生告诉记者,只有一些不知名的电动车才会以“高速”来吸引顾客。

    市民:电动车禁上路难接受

    电动自行车,一种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的特种自行车。近年来,已经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认可,逐渐取代了昔日的自行车来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闻知每天陪伴自己上下班、生活购物的交通工具即将面临淘汰命运时,都纷纷表示无法接受,难以相信。

    “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20公里,就要被作为‘超标’车淘汰?”家住市中区君华园小区的刘女士惊讶道,她已经骑电动车上班四年多了,现在她所骑的是第二辆电动车,从未想过这辆为她提供便利的代步工具将要面临淘汰。

    在君山中路一家超市工作的宋先生直言,现在油价如此之高,选择自驾私家车上下班的成本高得难以接受,昔日的自行车费时费力,一辆电动自行车就可以让这些问题都化解了,还能免受堵车的烦恼。“现在,周围的亲戚朋友差不多都选择购买电动自行车代步,如何测试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不超过20公里,具体由谁来负责为电动自行车测速,这些问题现在都无法知晓。”

    部门:暂未收到电动车“禁令”

    3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枣庄市交警部门,一位有关人士表示此通知是由国家部委下发,届时省内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他们会根据省内制定的相关规定再具体操作实施,目前还未收到上级部门关于电动车禁止“上路”的相关通知。

    “据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时速一旦超过20公里的,就应该属于机动车范畴,但电动车又不在国家工信部目录之内,根本就没法挂牌。目前,枣庄市内并没有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政策规定还需等待相关部门发布。

    文/片 本报记者 郇恒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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