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刘红伟 郝庆辉) 俩男子冒充警察,在204国道上查车罚款。5月23日13时许,栖霞市公安局桃村派出所民警,在204国道荆子埠村路段处,将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孙某成功抓获。
今年4月初,栖霞市桃村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有两名“警察”开着银色面包车在204国道沿线对疑似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多则四五千元,少则数百元不等。接到市民举报后,桃村派出所民警经十多天的艰难取证,掌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确凿证据。
5月23日12时许,侦查布控的民警在204国道荆子埠村路段,看见一辆类似涉案微型车停在路边多时,较为可疑。民警经一个多小时的监控,确定此车是嫌犯驾驶车辆后,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一个作案用假警察证外皮。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于某,今年38岁,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诸留杨村人。1994年于某因盗窃罪,被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0年减刑释放,至今没有固定工作。犯罪嫌疑人孙某,烟台芝罘区人,曾干过厨师,后来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据桃村派出所郝警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孙某和于某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后来于某打电话约孙某出来,告诉他通过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可以赚钱。钱弄到手后两人三七分,于某得百分之七十,孙某得百分之三十。据孙某交代,两人自今年结伙作案以来,他和于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得手7次,孙某分得非法取得5300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孙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