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风强
济南市民郭女士半年前从家附近的一处月票充值点办了一张公交月票卡,现在用不着了,就想把卡退掉。可当她前往该月票充值点退卡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这里只能办卡,不能退卡,退卡必须去公交总公司办理。为了退张10元公交卡(实际上卡里已经不足10元),还得搭上4元路费和几个小时的功夫(《齐鲁晚报》5月31日C05版)。
公交总公司负责人的解释,貌似合理却难以服众,说“退卡牵扯到一些消费数据的问题,比如,花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等,而现在只有总公司的电脑通过专线才能连上数据库,其他网点的电脑还无法连接。”这就让我想不通了:我曾在济南公交车上看到一位女士刷卡,马上显示余额不足,只得掏钱投币。怎么到了公交公司退钱时,办卡充值点就“无法连接”数据库了呢?难遒当初设置的电脑程序只有收钱和监督欠费,到退费就“黑屏”了?
退一步说,就算这位负责人讲的是真的,那么为什么当初的电脑程序设置为只许进不许出呢?这件事几年前就遭质疑投诉,如果是当初设计有误,改一下程序并不难,为什么久拖不决呢?
细想起来,这不就是一些行业部门的一贯做法吗?充值点“只能办卡,不能退卡”,不是方便消费者,而是方便了公交公司。难怪有人质疑,“不能退卡”是让消费者知难而退,将卡上余额拱手相让。谁会为了几块钱再搭上路费和时间,办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呢?因为这是消费者“主动”放弃退卡的,公交公司才不担责呢。
所以说,退卡只能去总公司,这种规定,既违公平,又失遒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