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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考生车辆一律不罚不扣
发生交通事故,先放行再处理
  • 2011年06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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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李晓斌) 中高考临近,济南市交警部门开始为考生顺利考试“开道”。在考试期间,历下交警对接送考生车辆一律不罚不扣,市中交警则绘制了考点周边示意图,明确标注停车区域。

    省城历下区有山师附中、济南七中、省商贸学校、济南艺术中学、历城四中等多个考点。为了保证学生的时间不被耽搁在路上,历下交警大队协调学校提前制作临时停车场指示牌及禁鸣喇叭标志,放置在考场周边的显眼位置;协调学校印制考生明白纸,标明周边停车场位置及周边公交站点的分布情况。

    历下交警大队将对考场周边道路的大型货车、农用车及各类交通噪声大的机动车辆实行交通管制,同时坚决查纠机动车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

    考试期间,历下交警分别在山师附中周边的和平路山师北街路口以东路南侧、历山剧院停车场、山师大附中操场、山师北街8号院内;七中考点周边的解放路山大路口赛博数码广场地下、东郊饭店院内、解放路东郊饭店向东南侧副道;省商贸学校周边的花园路南北两侧、商贸学校对面历山路有条件停车路段及西北饺子城院内;济南艺术中学周边的大明湖西南门停车场、艺术中学向东路南副道等路段设立临时停车场,并安排足够的协勤人员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同时,在考试期间交警将为广大考生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运送考生车辆的畅通无阻。对于接送考生车辆发生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一律不罚、不扣,照顾放行;对于部分限制通行的路段,运送考生的车辆可凭考生准考证通行;对运送考生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要本着“先考试后处理”的原则优先放行,事后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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