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5月31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苏小凤) 渔民翘首企盼的渔业燃油补贴马上就要发放到渔民手中了。根据财政部确定的补贴标准,近日,威海市获得2010年渔业燃油补贴8.21亿元,共有12893艘国内渔船和109艘远洋渔船符合国家渔业油价补助补贴发放条件。
记者了解到,燃油补贴的对象为:从事渔业生产且符合《渔业法》有关规定,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和内陆捕捞机动渔船,需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且一年度内从事捕捞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3个月。从事养殖的渔民(渔业企业)也需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渔业船舶证书(证件),且使用的养殖机动渔船从事的是正常养殖生产活动。远洋捕捞渔船必须经过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
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获得补贴资格的证件主要为捕捞许可证、AIS证书、船舶合格证书、船员保险单、船舶所有权证书、船东身份证等。
自2011年1月起,通过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汇审、农业部审核批准等程序,确定威海共有12893艘国内渔业渔船和109艘远洋渔船符合2010年国家渔业油价补助补贴发放条件。根据财政部确定的补贴标准,威海市将获得国家2010年的渔业柴油补贴资金8.21亿元。根据安排,燃油补贴补助资金将于近期全部发放到渔民及渔业企业手中。
另外,威海将对休渔期内的违规渔船实行黑名单制度,凡休渔期间被查处的违规渔船,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将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视情节不予补助或扣减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