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1日讯(记者郑雷)5月31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自6月1日起,全市建设工程必须安装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件,规划总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及小区,还要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
自6月1日起,全市建设工程必须按规定安装使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件(包括节水型座便器、水嘴、整体浴室设备、面盆、浴盆等),所使用的卫生洁具及配件必须取得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备案登记证明。
除此之外,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及小区,还要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这些建筑和小区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规划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建筑,第二类是规划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第三类是规划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日用水量超过200立方米,或居住人口超过3000人的居住小区)的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