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1日讯 (记者 王逸群)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的规定,自6月1日起,包括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等在内的非居民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3.07分钱,居民用电价格保持不变。据了解,据此推算,今后每年临沂的第二产业将增加至少6亿元的电费。
根据省物价局的通知,将适当提高全省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其中,山东电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同时,全省居民用电价格不调整,大工业、中小化肥生产、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自6月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3.07分钱。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非居民用电的价格按照4个价区收取,每个价区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又分为多个价格区间。以临沂的农业生产用电为例,其价格在0.5539元到0.5239元每千瓦时,而3.07分钱的涨幅,则占到了农业生产用电总电价的约5.2%-5.5%。
同时,据市经信委相关部门介绍,2011年1-4月,临沂全社会的总用电量为918517万千瓦时。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为70849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86%,占社会总用电量的77%左右。“以前4个月的用电量为标准,非居民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3.07分,今后,临沂的第二产业一年至少增加6亿多元的电费开支。”工作人员说。
5月3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据工作人员介绍,暂时还没有接到有关非居民用电价格调整的正式通知。“临沂市的用电价格,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的标准。”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