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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玩具,安全比外观重要
质监部门提醒,购买时应查看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 2011年06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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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31日讯(记者 马辉) 六一儿童节来临,不少家长张罗着给孩子买玩具当做节日礼物。5月31日,记者在济宁城区走访看到,在一些小市场里,各色玩具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质监部门提醒,购买时应选购贴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玩具。 

    5月31日上午,济宁市康明大市场的一家玩具店内,市民王女士正带着2岁多的女儿挑选玩具。记者看到,不到10平方米的店内挂满了各色玩具。记者问及是否关注这些玩具安全性时,王女士说她不是太在意,平时孩子玩时,只是在旁边看着,不让孩子往嘴里放。

    这家玩具店店主说,只要有新品种就进,因为多数家长和孩子还是更看重外观的。记者看到,这家店内销售的玩具,包装盒上标注的标准非常混乱,还有包装盒上全部印着阿拉伯文和英文的,有些玩具只用简单的塑料袋包装,没有标签说明,也没有厂家、厂址等信息。

    当日,在琵琶山市场,一位玩具店店主告诉记者,所售玩具没有太贵的,稍微好些的也就是上百元,一般的一二十元、几十元就能买到一套十分精美的玩具。提及进货的渠道,这位店主说,这些玩具的产地多在广东。至于玩具材质的安全性和标准执行情况,这位店主表示并不在意。 

    据了解,国家标准规定,为了帮助消费者正确、安全地使用玩具,避免发生由于使用不当而造成伤害,国内市场销售的玩具必须有使用说明。济宁质监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家长在购买玩具时,应看清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主要成分或材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等详细情况。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儿童玩具时,要注意查看认证标识,以保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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