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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计量 实现节能
20多户居民领到供热退款
  • 2011年06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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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 贺超) 31日,记者从日照市热力公司获悉,日百依河园小区通过自主调节实现节能的热计量用户,首先领到了退还的取暖费用。整个退费工作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在接下来的时间内,热力公司将陆续退还用户通过主动节能行为节省的费用。

    日照市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日照市从在2010至2011年度供暖季开始推行供暖计量分户试点工作。“只有住在供热计量小区,并通过自主调节实现节能的用户,才能领取退费。”该工作人员强调。在交费方式上,供热计量用户先按建筑面积交纳取暖费,采暖期过后,根据实际用热量计费,“多退少不补”。对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实行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相结合的方式收取,基本热价按面积热价的一半计算,其中居民住宅基本热费为1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2元/千瓦时。在供暖季结束以后,住户的供暖费用=12元/平方米×房屋面积+0.12元/千瓦时×所消耗的热量。

    目前,市区内共有供热计量试点小区30个,分布在石臼、新市区和老城区,日百依河园的退费工作已经结束,整个小区共有20多名住户前来领取,省钱最多的住户能达到400多元。接下来,热力公司将会陆续在其他小区进行退费工作,小区物业会提前通知自主调节实现节能的住户。住户可以领取退费,也可以将退费抵顶下一个采暖季的费用。

    据悉,日照市住建委从今年开始,计划用2年时间对市区范围内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全面安装热计量装置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对未按期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将不予供暖。随着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的改革和居民节能意识的日益增强,日照市将逐步形成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与节能改造工作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局面,实现居民省钱,社会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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