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图:青岛饭店东侧的一座三层小楼楼顶上不断冒出浓烟。
下图:人行道上有不少人围观。本报记者 杨宁 摄
本报6月1日讯(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记者 赵壁) 6月1日,记者从青岛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1至4月份,青岛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达到488起,死亡67人、伤538人,平均1天就发生3起车祸,两天就有1人因车祸死亡。
据统计,今年1—4月份,青岛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达到488起,死亡67人、伤538人、直接经济损失173万余元。据此数据推算,青岛市今年前4个月,平均1天就发生超过3起交通事故,每两天就有1人因交通事故身亡,平均1天就因交通事故造成超过1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介绍,今年前4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61%、41.23%、4.27%和3.06%。尽管各项数据都在不同程度地下降,但是人员伤亡的总量仍然偏大,许多家庭因此蒙受精神及物质上的损失。
据交警部门透露,造成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的原因并不复杂,绝大多数都跟行人和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存在交通陋习有关。交警部门发信呼吁广大行人和驾驶人能够遵守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