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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 2011年06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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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场是公共场所,从消费者进到商场的一刻起就已经认定顾客开始消费了,商场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应尽到注意义务,一旦消费者发生意外,商场应该承担责任。

    “要根据当时的环境,消费者与商场的过错程度来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王伟律师认为,由于不排除消费者自身原因,所以消费者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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