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6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李文娟 张海霞) 没有入保险就开车上路,哪知出了车祸,在对车进行简单修理后入了保险。为骗得保险赔偿,李某和朱某等人将车拖到现场,伪造车祸现场骗保被保险公司人员识破。
6月2日,某保险公司的孟某报警称5月29日23时许,王某向保险公司报称,其驾驶的黑色奔腾轿车在205国道庆云段交警一中队北发生单方事故,经现场勘查发现受损部位与撞击后形成的损失明显不符,有诈骗嫌疑。
当日,民警在庆云西环路“顺发”汽车维修厂抓获涉嫌诈骗的李某和朱某。经审查,2011年3月份,李某、朱某在明知孙某的黑色奔腾轿车在外地发生事故,且车辆无保险的情况下,为帮其诈骗保险公司车辆损失款,对其车辆简单修理。
后来,孙某为该车办理了保险。2011年5月29日22时许,李某驾驶其红色面包车伙同朱某、孙某(在逃)、王某(在逃)将该奔腾轿车拖至庆云县205国道甄家路口处,由王某驾车撞击路边石礅伪造事故现场,后向阳光财产保险德州中心支公司报案理赔,经保险公司对该奔腾轿车损失进行评估,损失款61000余元,因事故现场与撞击痕迹不符,保险公司人员遂报案。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和朱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