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6日讯 (记者 周磊 通讯员 隽明语)6月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做好当前防汛工作,在2011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我省对防汛救灾指挥车和运送防汛物资的车辆,即持有《2011年防汛救灾指挥车通行证》的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此外,对运输防汛抢险物资的车辆,凭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调令或传真电报(内容包括抢险物资品种、数量、运送起止点、有效期限等),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