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7日讯(记者 孟敏 赵伟) 7日,记者从省城相关部门了解到,每年6月至9月,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享受夏季防暑降温费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夏季防暑降温费,福利色彩较浓,一般企业会作为员工福利进行发放。”7日,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7月、8月、9月这4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全年按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亦可只发放8月、9月两个月的防暑降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