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奇
结婚之前,我有几个“红颜知己”。一个和我相爱过,但我知道我们不可能走在一起;一个是已名花有主,我只好望尘莫及;还有一个谈得来,又有感觉的,这个后来成了我妻子。我和她们不常见面,我们没有相互拥有的承诺,约会时若有事去不了,心里也不会有歉疚。我们的交往是欣欣然的,我的心情是轻松愉悦的,我的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
我们保持了长时间的联系。我很为自己的平衡能力感到自豪。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个她却说我婚后仍然和那两个她联系,是贼心不死。我矢口否认并据理力争,主要理由是:“男人和女人在无话不说和无可奉告之间还有别的尺度!”妻子瞪我一眼,却无论据反驳。
一次,参加妻子圈子里的朋友聚会,我和妻子的老朋友P先生一左一右地坐在我妻子身边。P先生从小和我妻子上一家幼儿园,“渊源”颇深,联系不断。
吃完菜上主食的时候,我妻子小声说“太多了,吃不了”,那家伙居然也小声说:“给我一半!”我不由得心“酸”了一下子,心想:“你算干什么的呀?”接下来随便聊天,不知怎么就聊到了“边缘感情”。“感情的层次太多了,用什么亲情、友情、爱情根本概括不了,再加上‘第四维’,也不够,且得开发呢。”P先生以情感大师自居,俨然把我等当成了“感情贫困户”。但他的理论确实惊动了我。他说:“不是情人的异性朋友也可以有身体上的接触,只要掌握好度就行。比如说接吻,吻脸颊、额头有什么不可以的?就是嘴对嘴接吻不超过两秒钟也不算越位。”
我不由斜了我妻子一眼,她竟然听得挺认真似的。我心里开始了恶劣的想象。回家路上,我义正词严地警告妻子:“P先生思想太复杂,你以后离他远点儿!”
妻子阴阳怪气地看着我:“怎么着,一到我这儿,就只剩你这‘一维’了?”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一个劲儿“翻烙饼”。第二天一早,我就向妻子汇报了我的反思成果:第四维感情可有,但仅限婚前;第四类接触可行,但仅限婚内。此一条并入家规,人人适用。
妻子得意地笑了,我也从此与那两位“红颜知己”保持距离,因为我知道婚姻爱情要恪守忠贞,不能有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