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7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滕兆来) 7日下午,夏津一男子酒后驾驶,为逃避吹气检测,竟拿出一盒藿香正气水做挡箭牌,被民警识破,最终他被认定为酒后驾驶,受到处罚。
6月7日下午2时许,夏津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254线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行驶不稳,随令其靠边停车检查。轿车停下后,从车上下来一名光着上身的男青年,戴着墨色眼镜,肩膀上文着刺青,满身酒气。
交警把酒精测试仪递到他的嘴边让他吹气,男青年把测试仪一推说,我是龙哥的手下,就是不给我面子,也得给龙哥一点面子吧。见交警不为所动,男青年随后从车里拿出一盒藿香正气水说道:“我这两天感冒了,刚刚喝过藿香正气水,没法测啊。”交警见状告诉他,藿香正气水在半个小时后会失去对酒精检测的影响,可以等一会儿再测。
半个小时后,交警对男青年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含量达到50毫克/100毫升,符合酒后驾驶认定标准。在事实面前,男青年承认中午在饭店吃饭时喝了两杯啤酒,至于“龙哥”则是子虚乌有,是他瞎编的。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