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7日热线消息(记者赵松刚)在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购物卡内的积分就被清零。5月底,家住滨海区的刘先生投诉称,他用办理的一张超市购物会员积分卡,攒了半年多的积分竟被“一笔购销”,而自己却一无所知。
5月底,家住滨海区的刘先生来到滨海区消费者协会投诉,2010年10月份,他在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购物时,用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会员积分卡,并留下了联系电话。此后,他多次到该超市购物,卡上积分已经达到500分。刘先生称,卡上并没有注明积分活动起止时间和享有什么优惠内容。
5月23日,刘先生再次来到超市消费,发现购物会员积分卡内的500积分变成零分。超市工作人员解释,商场在5.1期间搞积分兑换代金券活动,当时在服务台等处都张贴公告并通过广播进行了告知,所以不再另行通知,再者这些积分是消费者在此购物时得到的奖励,已经让了利,因此活动期间没有换取代金券的消费者,积分卡一律清零。这是总公司统一制定的,超市以此为由,拒绝了刘先生的补偿要求。
滨海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取证,证实刘先生所反映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向超市负责人阐明了超市擅自把积分卡清零违犯了“经营者采用卡、券的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单方设定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消协工作人员称,超市在为消费者办卡时,就应该明确告知超市规则。经过调解,超市负责人向总公司申请给刘先生补足了500分的积分,并建议修改购物积分卡兑现规则,这样处理刘先生感到非常满意。
对此,滨海区消协提醒消费者,购物获会员卡积分,是现在不少商场、超市推出的促销方式,而“积分返利”就是常用的一种手段。可是,经销商往往以“积分清零”等方式“一笔勾销”,定期清零几乎已经成为普遍的潜规则,而绝大多数经销商都以“在积分清零前在店内进行了告知”为由,表示不会特意打电话、发短信提醒消费者,使得消费者返利成了泡影。因此,在办理积分卡时,要咨询清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