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6月7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解品彩 王海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瞒着丈夫办理了一张二胎准生证。7个月后,这对夫妻离婚,不久之后,女方再婚生下一儿子,并将孩子挂在前夫名下。3年后,再婚的丈夫想要孩子却发现自己名下已有两个孩子,为办理准生证,他把“纸面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亲子关系。
1998年3月,24岁的王某与23岁的李某登记结婚。两年后女儿出生,此后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吵架,感情渐淡。2006年4月,经在环翠区民政局登记,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女儿随母亲李某生活。
就在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前,2005年秋天,李某拿着王某的身份证、单位证明、结婚证,独自一人向环翠计生委申领了二胎准生证。离婚后,李某与他人结婚并于6个月后生下儿子李某某,出生登记“父亲”项下是王某。
2009年11月,王某再次结婚,但2009年5月他向计生部门申领准生证时,却被告知自己名下已经有了二胎准生证,没有资格再次申领。王某为此找前妻李某交涉,李某也承认儿子李某某跟王某没有血缘关系。
为办理准生证,今年1月14日,王某把“纸面儿子”李某某起诉到环翠区法院,要求确认李某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为申领准生证“清道”。
庭审中,王某称自己并不知道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再次怀孕,李某也承认儿子的血亲父亲并不是王某。据此,环翠法院于近日一审判决,解除王某和李某某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