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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定金再看房“房不对版”不退钱
一市民买房遇窝火事
  • 2011年06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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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8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8日,市民刘先生反映,他在没有看好房子的情况下,就被房产中介公司催着签了合同,交了2000元定金,事后刘先生对提供的房源不满意,想要回定金,可是按照合同规定,他不仅要不回定金,还要再付给房地产中介2000元违约金。

    4月份,家住新华路附近的刘先生决定买套二手房,供自己居住,就找到了东方路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了购房流程,在没有看好房子的情况下,就催着刘先生把合同签了,并让刘先生交付了2000元定金。刘先生说,当时工作人员大谈自家房源多好多好,让他尽管放心先把合同签了,而刘先生对描述的房源也很满意,于是就签了合同。

    合同签订后,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很快就通知刘先生,带着他去看房源。刘先生说,所看的房型与中介公司介绍的大相径庭,根本不是他中意的房型,这也让他对这家中介公司的信誉产生了怀疑。因此,刘先生提出了退还定金的要求。然而,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如果刘先生单方面终止合同,那么公司不仅不会退还定金,他还要再付给公司2000元的违约金。

    刘先生事后才了解到,通过中介购二手房的流程是先看房子,等选定自己满意的房子后才与中介签订合同,交纳定金,但自己正好反了,在没看房源的情况,就先交纳了定金,结果吃了哑巴亏。刘先生介绍,他跟中介公司协调过,但是中介公司以合同中有规定为由拒绝退还。刘先生说只当买了个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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