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6月8日讯(记者 李虎)8日,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获悉,为打击旅游业不法经营行为,健全完善维权机制,泰安市建立投诉和解联络机制和小额旅游投诉先行赔偿制度。对案值200元以下的小额旅游投诉,确系经营者违规导致游客利益受损,由当地消协先行赔偿,事后再向被诉单位追缴。
据了解,为了营造和谐的旅游环境,提高游客的满意率,泰安市创新维权方式,建立投诉和解联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一批有实力、信誉好、能够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单位或企业作为消费者协会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设立投诉和解员并进行专业培训。消费者协会负责向各联络单位宣讲有关条例和知识,指导其建立完善的投诉和解制度。当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发生旅游消费纠纷时,投诉和解员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和解制度的要求,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协商和解的方式快速解决消费争议,提高消费争议解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为创造和谐环境,泰安市还建立了小额旅游投诉先行赔偿制度。对案值200元以下的小额旅游投诉,经调查核实,确系经营者违规、违法行为导致游客利益受损的,由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先行代经营者对游客进行赔偿,事后再由垫资的消费者协会向被投诉单位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