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8日讯(通讯员 梁佳 记者 赵壁) 来青打工的马某利用小旅馆内有住客大意没关门的机会,接连在多家住宿的小旅馆内闯空门,偷盗钱包、笔记本电脑等财物。近日,马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3年。
1980年出生的男子马某从2010年3月份开始在青岛打工,但一直没有固定工作。马某临时住宿在四方区一家小旅馆内。2010年9月17日晚上8点左右,马某在旅馆走廊上 ,看到有个房间的门没关,里面没人。进了房间后发现床上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数码相机和一个钱包。马某顿生歹念,将钱包内的1500元现金拿出来放进裤子口袋后,拎起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就跑回了自己的房间。随后马某打车到李沧销赃,得到赃款2200元。
马某尝到了盗窃的甜头后变本加厉,住到别家旅馆里伺机作案。一个多月后,马某在李沧区书院路某旅馆内住宿,又故伎重施,从一间开着门的房间中盗得内有4000元人民币的钱包。警方通过网上布控查知,马某流窜到四方的某家旅馆登记,便立即前往,将在附近的网吧内上网的马某当场抓获。
近日四方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马某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后,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