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8日讯(记者 苑菲菲) 原来的房子明明是私有性质,回迁后的房子也是按照商品房价格付的款,但房产证上却成了经适房。居民想将房子过户,还要多交十多万元的土地收益金,这让四方区瑞丰嘉苑小区的650户业主很无奈。8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家住四方区瑞丰嘉苑小区的居民们近日一直为房子的性质发愁。小区原本是四方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机厂)的职工宿舍,后职工们买下房子并办理了个人房产证。2006年8月,原宿舍区拆迁并由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虽然他们2008年12月就已经陆续回
迁,但直到今年5月5日,四方机厂才贴出通知让居民办理房产证。
“我们以前的房产证上房屋性质都写着私有,回迁的时候,也是按照每平米4280元起的正常商品房价格付的钱,可现在房子却成了经适房。”8日,居民张女士拿着房产证对记者说,起初居民们虽然看到房屋性质改变,可谁都没有在意。直到小区里的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时才知道,经适房过户还得按规定多交十万多元的土地收益金。
居民王女士说,小区里共有1100多户居民,其中有650户是回迁户,得知这一情况后,他们联合起来多次找过开发
商和房产部门,但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居民们认为,房子原来是私有性质,他们也承担了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房产证理应是拆迁返还性质的普通住房,而不是经济适用房。
四方机厂宿舍改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房产证性质问题得问市国土部门。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瑞丰嘉苑小区从申报、立项、建设等环节一直是按照经适房来的,最后制证也只能是按照经适房来办。“现在居民要求改变房产性质,我们需要调查,也得和建设单位及其他部门沟通才行,5个工作日后,会给居民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