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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看车”整治意见出台
菏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批示停车点收费要建长效管理机制
  • 2011年06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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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6月8日讯(见习记者 周千清) 市民频繁“被看车”的问题有望得到终结。8日,菏泽市物价局出台清理规范市区公共停车场收费问题的管理意见,菏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

    今年5月份,有多位市民拨打本报6330000热线反映,城区多处私自设立停车点,且收费混乱。本报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调查并连续报道,引起市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5月31日,菏泽市物价部门、公安部门及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市区停车收费点进行摸底调查。

    调查组对城区33个停车场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乱设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随意性大,乱收费情况乱;未公示收费标准,没有收费票据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刘勇副市长批示公安、物价、财政、城管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整顿规范工作。

    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部门近日将进行协商讨论,将管理意见迅速落实,依照市领导批示,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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