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9日讯(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张思静)11日至17日,济南将开展201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强化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了《倡议书》,倡议如下:积极主动参与节能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落实。倡议表示,6月14日为“低碳体验日”,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照明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