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9日讯(见习记者 刘清源) 9日,福山汇福街的由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6610123反映,他家楼下地下室自去年9月就开始渗水,如今地下室楼道所积污水已达10多厘米,找不到负责单位,不知道该怎么办。
9日,记者在福山汇福街25号楼1单元看到,大门旁有半袋水泥,地下室楼道已被污水积满,散发出刺鼻的气味。由先生说,由于污水流进他家地下室的小棚,把他小棚里的东西都泡坏了。冬天的时候污水结冰,进小棚都要踩着砖头。现在天热,气味难闻,又容易滋生蚊蝇,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
记者来到25号楼所属的物业公司,河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祥新苑管理处的解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联系开发商与热力公司协商解决管道渗水问题,由于房屋已过维保期,开发商不承担维护义务,热力公司也有理由不承担维修责任。
因为渗水问题未解决,25号楼1单元部分业主,自去年10月至今未交物业费。渗水管道属于25号楼1单元业主的自用部位,解主任建议业主补齐所欠物业费后,由物业公司制定维修方案,居民平摊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