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6月9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付海燕) “还在服务承诺期内却要我加钱才给修。”市民张女士购买耳环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却要求交钱才能维修。8日,张女士在环翠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下成功维权。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对珠宝饰品虽然没有做出“三包”规定,但只要商家有服务承诺就要执行。
2010年7月张女士在市区一家金店花1800元购买一对耳环,当时商家承诺一年之内免费维修。并在购物发票上注明了“服务承诺”条款。“一年内包修、包换。”今年6月初耳环接口处突然断裂,张女士到金店进行维修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需要交200多元维修费。”张女士拿出当初写有商家承诺“服务承诺”的发票,却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张女士只好投诉到环翠消协。当日,商家按照承诺免费为张女士维修了耳环。
据了解,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关于珠宝和金银饰品的“三包”规定,该行业内的“服务承诺”规定也是由商家自行制定的,因此在出现问题时消费者的权益很难保证。由于没有具体执行标准,在遇到此类投诉时工商部门也很无奈。因此,环翠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之初,如果商家作出了服务承诺,消费者一定要索要服务承诺凭证,并妥善保存。这样,在日后出现纠纷时,工商部门可根据该凭证作出调解,切莫相信商家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