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黄山镇中蔡村村民王先生反映,2007年他们镇还属于郯城县,当时为了响应上级号召,很多农户都建设了沼气池。建沼气池前,村委告诉村民,建一个沼气池上级部门给1500元补贴。沼气池建成后大概一年,村委给建沼气池的农户一次性发了260元补贴,而剩余的补贴款到现在也没发,村民到相关部门咨询过,但都无果。
记者联系上能源办一马姓工作人员,据他介绍,各村所建设的沼气池项目标准不同,补贴标准也不同,有国家级项目补贴标准,有市、县级项目补贴标准等。国家级项目标准补贴款是1200元,市级是800元,县级是460元,并没有1500元这个标准。王先生所说的1500元补贴可能是村委传达有误,也可能是村民理解有误。
经落实,黄山镇中蔡村所建沼气池属县级项目补贴标准,村民建一个沼气池可得460元补贴。村委表示,当时村民只拿到260元补贴,是因为当时村里经济困难。村党支部书记表示,保证近几天将农民的沼气补贴款全部补上。
帮办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