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9日讯(见习记者 姚楠) 眼下已进入汛期,菏泽城区众多几十年房龄的老房面临考验。近日,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防汛期间城区房屋的安全检查和检修工作,对公共场所房屋及居民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实施危房普查、登记造册,并在普查结束后根据统计情况提出相应建议。
记者在广福街看到,沿街一处老屋基部多处开裂,承重墙下端甚至有部分缺失,经过多年的风雨侵蚀,房屋表面的水泥面已经不能包裹墙体上的青砖,沿街房顶的瓦片仿佛随时都要掉下来,让人不禁为附近的居民和过路的行人捏一把汗。据房屋所在社区的社区工作人员付克明介绍,这座老房子估计已有百年历史,现在已经不能住人。在菏泽老城区,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处。6月1日起菏泽进入汛期,这些老房子的安全性很让人担忧。
近日,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汛期城区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通知指出,今年汛期降大雨、出大涝、成大灾的可能性并没有减弱,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菏泽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加强防汛期间城区房屋的安全检查和检修工作,确保居住和使用安全。
通知还要求,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实施危房普查、登记造册、重点防护,普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破损情况、居住情况等。此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牡丹区房管局、菏泽开发区建设局负责所辖城区内房屋的安全检查工作,要特别抓好城区各学校、医院、居民区、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安全检查,发现危房应及时通知业主加固检修,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驻城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房屋自查,并需及时到房管部门登记申报。同时,菏泽市及牡丹区、开发区房管部门还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对所辖城区内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危房逐户逐间进行登记。凡登记为危房的,工作组要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防、排险措施。
在排除中,要严格执行住建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根据4类不同等级进行处置,分别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其中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需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