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教育局规定,学考期间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必需的文具(钢笔、签字笔、圆珠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垫板)和用具(手表、手帕、水),不准携带书籍、报刊、纸张、具有计算和储存功能的器具、通讯工具及贵重物品。
每年考试期间,总有考生忘带东西的事情发生,因此,本报建议考生最好把考试需要的物品放到一个专门的透明袋子中,每天睡觉之前都检查一下。
(徐洁 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