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2日讯(通讯员 徐振凯 叶达 记者 赵壁) 见到海边一辆轿车副驾驶座上放着名包,一男子用石头将车窗玻璃砸坏,取出包拿走现金还发短信让失主打钱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赎回皮包。近日,该男子被判犯盗窃罪获刑三年。
2007年9月7日凌晨,重庆来青的29岁男子余某在青岛极地海洋世界附近闲逛,路过一停车场时,看到一辆轿车的副驾驶座上放着一个女式挎包,他趁四下无人用一块石头砸烂车右前玻璃,拎出包快步走开,躲在附近草坪上的一座石雕后面打开包,拿走8700元现金和失主的身份证后,将包藏在了石雕下面。
余某回到旅馆后,觉得失主很有钱,又返回到石雕处,认出盗来的挎包是CUGGI牌女包,并在包内找到几张总金额为500余万元的欠条,和一部价值13500元的高档手机。余某打开手机,看到两条失主发来的短信,要求他将包内现金之外的其他物品归还,他便给失主回短信,让其用5000元赎回丢失的包,并把银行账号告诉失主。第二天,余某确认卡中汇入了5000元并分两次取走4900元后,才将藏包的地点告诉失主。
事后,失主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通过调取余某账户开户人信息及取款银行取款监控录像,确定余某为偷包的嫌疑人,并对他进行网上追逃。2010年8月,警方在广州市将余某抓获。
近日,经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