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2日讯(记者 高倩倩) 12日,记者从德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四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可获加分,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按最高类别的一条加分。
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加分标准分为四类,即第一类,加分分值为20分,加分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五名(参赛运动员十人以上)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参赛队六队以上)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获发明创造省级一、二等奖的考生;烈士子女。
第二类,加分分值15分,加分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的考生。
第三类,加分分值10分,加分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五名(参赛运动员十人以上)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参赛队六队以上)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获发明创造市级一、二等奖和省级三等奖的考生;归侨及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
第四类,加分分值5分,加分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考生。
德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指导考生如实填写《德州市2011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审查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持登记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县(市、区)基教科查验证件并签字,填制《特殊考生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结束后在县(市、区)级新闻媒体上和特殊考生就读学校内显要处公示特殊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确定无误后,将《登记表》、《名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