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6月12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王宝玉) 荣成市民姚先生在荣成市区一家购物广场购买了一款名牌手提电脑,第二天使用时发现笔记本电脑没有声音。姚先生多次找商家协商换货,商家以售出物品只修不换为由拒绝办理。姚先生只好到荣成市消协崖头分会寻求帮助。经调解,商家给姚先生换了一台同等价位的新电脑。
姚先生说,购买电脑时商家现场给他试了一下,运行正常,只是没有调试声音。第二天,他用新电脑看电影时才发现,无论怎么调试电脑始终没有半点声音。
“花3299元买了个哑巴电脑。”姚先生立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对方表示只要重装系统就可以正常使用。在重装系统后电脑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又说需要返回厂家维修。见对方但自始至终自只答应修不给退换货,姚先生只得投诉到消协。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节,最终商家为姚先生调换了一台其他品牌同等价位的电脑。
据荣成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此,工作人员 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保存好凭证,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以免错过维权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