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堃 郧国朝 记者 张焜)货车撞倒电动车后逃逸,车牌伤者没有看清,却被路边一民房上的摄像头拍下,警方由此获得线索。12日,从潍城交警大队了解到,肇事司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
8日上午7点25分左右,潍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潍城区于河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伤者只看到肇事车辆是一辆蓝色货车,但没有看清车牌号。警方在现场附近没有找到目击者。
经过仔细调查,在事故现场西侧一户民房外墙处,民警发现了一个摄像头,通过摄像头找到了那辆蓝色货车,并模糊看到了车牌号。当日上午11点多,民警按这个车牌号找到了车主秦某。此时距案发仅有5个小时。
民警同时发现,秦某竟然没有汽车驾驶证,只有一个三轮摩托车驾驶证。由于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秦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