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晚,泰城一大学生路过南外环路与泰良路交叉路口时,不慎掉入人行道一口盖子破碎的井内,导致左腿骨膜多处受损,肌腱断裂。已经花了3000多元医药费。但直到入院4天后,出事地点仍未修补,也一直没有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出面解决问题。(《齐鲁晚报》6月8日报道)
破损井口“咬人”事件,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相比前几日,济南一名摩托车驾驶员被松动的井盖要了性命,这次学生摔伤也算不得严重。可与之相比,事件的结果却有些不同。因为井盖要了人命,相关部门马上提醒过往人员,同时对井盖进行加固修补。而摔伤了腿的大学生却没有这般待遇,出事4天事故井口无人问津,也找不到责任单位,更别提主动出面解决了。是不是只有到了性命攸关的情急之处,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才会露出庐山真面目?而磕伤碰伤这种小问题,就没有必要?
出事路口,往来重型货车较多,是井盖损坏的一个原因,这一点,大家也都予以理解。“出事地点距市区较远,行人稀少,可能不会出什么事”或许也是很多人的侥幸想法。可有关部门不能将市民的理解当作放任自己的理由,对事故不闻不问,对“咬人”井口也不理不睬。说得轻一点,这是一个巧合,是学生走路不小心。说得重一点,这其实就是相关部门失职,这是一个必然。如果相关部门不保持这种监管力度,下一次,或许济南的惨剧就会上演。到那时,捅大了的洞,或许就不那么好补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话不是用来听的,而是用来警戒的。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能够再尽职一些,将自身权力意识与责任意识对等,吃百姓一粒米为百姓操两份心,那么,这样的悲剧即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也会有妥善解决的办法。
相关部门拿出主动承担自己理应承担的责任的魄力,给受伤市民一个交代,才能让市民放心走路。
本报记者 赵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