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14日讯(记者 李岩侠) 长期以来,集贸市场商业街两侧现做现卖食品作坊和摊点上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市民心头的一个结。
日前,省工商局出台《山东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该《办法》对这种前店后坊式的食品现场制售点在制售环境、人员卫生、原料采购、使用、制作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要求现场制售摊点必须持证经营,并建立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采购档案、原料使用和加工记录并对外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