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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蓝娜娜
  • 2011年06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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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驾车被列入了法律惩治的范畴,驾驶者的行为得到了约束。但是,交通法规仅凭驾驶者一方遵守远远不足以起到应有的效果,交通秩序平稳有序的运行离不开行人交通法规意识的增强。

    笔者最近频频看到不少行人为了“节约”几十米的路程,放弃走斑马线,选择“跨栏”过马路,更有甚者见缝插针,不顾旁边高压电箱的危险,从高压电箱和隔离栏中间的缝隙侧身穿过。在最近的广播中,笔者也听到了有行人因为“跨栏”横穿马路而不幸丧失性命的案例。可以说,“跨栏”行为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增添了驾车者的行车难度和危险系数,也是一种对自己生命不负责的行为,真可谓损人不利己。

    笔者发现,在这些马路“跨栏”者、横穿马路者中绝大多数是青年人和中年人。从小我们就接受着各种交通法规知识的教育,“过马路要小心,记得走斑马线”更是每个父母在孩子出门时常常叮嘱的话。不知这些横穿马路,大玩“跨栏”的行人可否想过家人的担忧之情,可否反思过自己的不当行为?

    所谓“国以法立,业以法兴”,交通秩序的稳定有序不仅有赖于交通法规的制定,更依赖于交通法规的落实。如今的小学生懂得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走斑马线,而有些成年人却不及小学生,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交通法规宣传上存在盲点,法规宣传的持续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因此,增强交通法规意识,一方面需要政府宣传部门、执法部门的通力配合,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宣传,通过具体的惩处措施加大对“跨栏”、横穿马路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方面需要通过学校、家庭教育和社会引导形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而最重要的还是行人要自觉树立交通法规意识,接受法规教育,加强自律,做到对自己负责,更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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