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见习记者 李晓闻) 针对个别劳务代理企业虚构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的行为,15日,青岛市人社局公布最新出台的措施,对补缴社保费的申请严格审核,并将组织专项行动。
据了解,2010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青岛市今年1月出台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购房的,需在本市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而近期有市民反映,个别劳务代理企业通过网络、媒体广告,承揽代办虚构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费业务,从中赚取高额中介费,有的甚至以此为幌子从事诈骗活动。
针对上述情况,15日,青岛市人社局公布最新出台的三项措施,严厉打击此类行为。一是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审核管理,对企业为非青岛市户籍职工补缴社保费的,特别是代理、中介及劳务派遣企业的补缴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对疑似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工资凭证的企业,经复核后立即联合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对社保补缴业务实行分级审批管理,补缴一年以内的,由各区市经办机构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科长、区办主任三级审批;补缴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由市劳动保险办统一审批,同样实行初审、复审和处长审核的三级审批管理。三是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展开专项行动,对所有劳务代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汇总排查,如发现可疑情况,将会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进一步核查,对确认办理虚假劳动关系的,将停止办理补缴业务,并将责任劳务代理企业列入黑名单,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据悉,目前全市已查处涉嫌虚构劳动关系的代理企业5家,涉嫌办理虚假补缴83人,相关劳务代理企业经进一步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应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广告,以免受骗上当,造成经济损失。市民如发现有代理企业承揽代办此类业务的行为,应及时向人社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