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扬 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的结果:其中赞成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6月16日《新京报》)
无论是上次车船税法修订,还是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为“征求社会意见”树立了标杆。这个标杆首先在于将征求的社会意见梳理得条分缕析,然后原汁原味、毫无保留地公之于众,让民众拥有充分知情权;其次在于充分尊重和吸纳民意,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上次车船税法二审草案就是充分吸纳民意的结果。此次个税修订重现了车船税法修订的过程,能否重现结果,我们有理由寄予期待。
人们围绕3000元个税起征点争论了好几个月,争论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谁也别想说服谁,无论专家意见还是普通民众的意见都不能代表真理。有人说中国目前个税收入只占政府税收的6%,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比例,马上就有人指出,这是因为我国现行税制以商品劳务课税(流转税)为主、所得课税为辅,中国民众其实承受着异常繁重的间接税;有人说3000元个税起征点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征税”原则,马上有人站出来说,月收入3000元连按月还房贷都不够,我们还得吃、穿、用、行;赞成者说3000元个税起征点有充分数据支撑,反对者则马上搬出一大堆数据,比如1至4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1.4%,远高于GDP和居民收入增幅,以此表明起征点进一步提高也有充分数据支撑……
站在不同立场、从不同角度看待3000元个税起征点,人们的意见当然不可能一致,而怎样作出决断则适用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遵从大多数人的意愿,正是“开门立法”和“民主立法”的题中应有之义。
人们对于个税修订怀着急切心情,特别是在物价普涨之下,少缴一点个税意味着多留一点生活费用,这对于中低收入家庭非常重要。实际上,就在人们为个税修订争论得面红耳赤之际,我国的个税收入正在突飞猛进地增长。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全国个税收入2540.11亿元,竟然已经完成全年预算的81.4%!
因此有必要呼吁,个税修正案应该尽早出台,以尽快减轻民众负担,不能因“争议巨大”而久拖不决。个税修正案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并已走过征求社会意见程序,6月底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二审该草案。我们一方面希望社会意见被充分尊重,另一方面希望个税修正案尽早出台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