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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短信通知按月收费遭质疑
市民的理由很简单:每个月只收几条短信,应按条数收费
  • 2011年06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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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何泉峰) 一边是三部委免除34项银行服务收费,一边是银行开始增设新的收费服务项目。光大银行近日称,自6月起将对借记卡按照3元/月收取“个人短信通”服务费。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烟台市多家银行都已开始对短信通知收费,但市民们普遍认为按月收费不合理,应按条收费。

    光大银行官网近日发布通知称,6月起,首次签约“个人短信通”服务的账户将享有3个月的免费体验期,第4个月起按照每个签约账户3元/月的标准收取服务费。贵宾客户可免费享受短信通服务。此外,并非账户发生的任何变化都会短信通知,默认的起点金额为100元。光大银行此次收费的对象为借记卡用户。

    记者注意到,按照今年3月,央行、银监会、发改委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短信通知服务未被列入要求免除的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中。 

    记者走访烟台多家银行了解到,针对借记卡短信通知,各家银行的收费标准从每月1元到3元不等。其中,中行免费使用一年,免费期之后每月收取3元;交行、招行暂时不收费;工行、农行每月收取2元;建行每月收取3元,但定制全年只需要24元;兴业银行每月收取1元。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短信通知服务上,银行多是与通讯运营商合作,成本比普通用户的短信收费便宜很多。对于这笔收入,银行再与运营商进行分成。对发卡量较大的银行来说,这笔收入很可观。

    正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市民张洪涛认为,短信通知服务能在银行卡被盗刷时及时通知他,减少他的损失,但是银行应按每条短信0.1元来收费,不应当按每月3元钱收。“每月3元,相当于30条短信的收费标准,但实际上我每个月收到的银行通知短信不超过5条。”

    记者随机采访了另外8位市民,大家都认为,自己的银行卡账户每月变动都不大,短信通知收费应该体现人性化,按条数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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