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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有人抢走两龄童
孩子奶奶称是儿媳所为
  • 2011年06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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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6月16日下午3点40分地点:金雀山路与中丘路交会处路女士与孙子

    买零食路女士的小儿子

    本报6月16日热线消息 (记者 王璐 娄雅哲)16日下午3点40分,金雀山路与中丘路交会处发生了惊险一幕,一位妇女带着孙子在附近一报刊亭买零食,年仅2岁半的孙子被人抢走抱上一辆轿车,这位妇女拽住车门跟了十余米,但未能抢回孩子。就在市民都在为此感到惊慌时,这位妇女说,抢孩子的不是别人,就是孩子的母亲。

    下午3点50分,记者闻讯赶到现场看到,一位老年妇女正坐在路边痛哭,嘴里还说着自己的孙子被人抢走了。一位20多岁的年轻男子站在她身边,正打电话报警,显得很焦急。

    记者从这名姓路的妇女的哭诉中了解到,原来抢走她孙子的不是别人,是孩子的母亲。“小儿子在附近的银行里汇款,我带着两岁半的孙子在附近一报刊亭买零食。儿媳妇一直在旁边打电话。突然她到店里抢过孩子,抱着孩子跑到一辆来接应的黑色小轿车上,车就开走了。”路女士说,她发现儿媳要带走孙子时追上汽车,并扒住车门,被黑色轿车拖行十多米远,车轮几次从她左脚上轧过。

    既然是母亲带走儿子,为何用抢?奶奶又为何痛哭?路女士的小儿子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原由。他告诉记者,两年前哥哥出车祸去世,之后大嫂就离开了家,两年间没回来看过孩子。在此期间,孩子一直由他母亲路女士抚养。“哥哥生前购买了一套房子,这两年我母亲带着我侄子住在那里。最近嫂子回来要求卖掉房子。我母亲和她商量,除了哥哥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之外可以再给她一笔钱,希望留下房子和孩子的抚养权。”

    “我们双方达成协议后,本来打算先去银行把钱汇给她,然后我们一起去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手续。没想到钱刚汇完,她就把孩子抢走了。”路女士称,现在已经签好的协议被儿媳带走,“钱和孩子都没了”。

    记者想听听孩子母亲的说法,但费尽周折多方打听,都无法与路女士的儿媳取得联系。

    接警的金雀山派出所的民警表示,对路女士的情况虽然同情,但无法帮助。“孩子的母亲本来就是第一顺序监护人,抱走孩子只能算家庭纠纷。建议路女士还是尽快找律师咨询,然后去法院起诉,再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记者试图通过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查看当时的情况,但是附近大厦的监控器因为无法正常工作没有监控到具体情况。

    孩子母亲摄影:娄雅哲 制图:徐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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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归母亲,但抢孩子的做法不妥
目击者:“事发突然,像电影场景”
老人:“她拿了钱为啥还抢孩子?”
闹市区有人抢走两龄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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