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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烫伤住院,新农合咋不报
  • 2011年06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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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6日热线消息 (记者 娄雅哲 孟凯)河东区崔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因烫伤住院治疗后竟未能报销药费。

    崔女士称,今年3月11日,她在做晚饭时,由于压力锅崩坏而被烫伤。随后,她到临沂市人民医院骨科医院烧伤烫伤科住院治疗,医疗费花销约4000元。当她出院时,希望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报销医疗费的手续,却被医院拒绝了。

    河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一位姓钟的工作人员表示,若是普通疾病住院,出院时可在医院即时报销医疗费。若因外伤住院,就需要进行外伤责任调查。

    崔女士可以携带她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费用发票以及住院费用明细,到位于河东区人民医院的九曲街道新农合办公室领取一张外伤责任调查表,由居住社区的居委会主任或书记确认她的外伤是由家务劳动引起并签字后,再交回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核查后,如符合报销条件,半个月之内会电话通知崔女士办理报销医疗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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