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16日讯(见习记者 张福雯) 近日,记者从牡丹区民政局获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高考、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可获得4000元的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则不享受此项救助。
据悉,救助资金由山东省通过省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资金给予补助每人20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户籍所在的市、县垫付。8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要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原件及复印件,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享受教育救助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备案。对于领取救助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则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