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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质监四措施保食品安全
  • 2011年06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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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6月16日讯(见习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连卫政) 为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菏泽市质监局严把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抽样检验,确保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为提高企业自检能力,每个企业食品检验人员不得少于2名。”菏泽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新华告诉记者,该局建立了内部食品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食品检测水平。

    据了解,今年以来,菏泽市质监局共指导扶持52家食品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培训化验员320名,有效提高了企业产品出厂把关能力。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420人,监督452家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出厂检验制度、生产查验记录制度等14项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

    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质监局每年对食品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严格食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建立服务体系、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同时,加大企业自检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长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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